2026 年 09 月 16 日 ・新住民權益

遭受家庭暴力時,居留身分怎麼辦

這一篇的內容,希望你永遠用不到;但如果需要,它應該被知道。

最危險的誤解:離婚就會被遣返

外籍或大陸配偶在婚姻關係中遭受家庭暴力,依法有相關的居留保障規定,並不是離婚就立刻失去在台居留資格。個案適用要件由主管機關認定,但把「忍下去否則會被趕走」當成唯一選項,多數情況下並不正確。

施暴者常利用這個誤解施壓,這也是它特別需要被澄清的原因。

可以求助的管道

113 保護專線:24 小時,有通譯服務,可以用母語說明狀況。

各縣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:提供安置、陪同驗傷、法律諮詢與後續協助。

110:人身安全有立即危險時直接報警。

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也可以協助轉介,若擔心語言問題,可以請求通譯協助。

保護令與證據

保護令可以要求施暴者遷出住所、遠離特定場所、禁止騷擾等,聲請不需要律師。

證據方面,驗傷單、報案紀錄、照片、對話訊息都有幫助。就醫明確說明受傷原因,病歷紀錄才會呈現事實。

子女的部分

子女的監護、會面與扶養屬於家事事件,與居留身分是分開的程序。擔心「孩子會被帶走」而不敢求助,同樣是常見但不必要的恐懼,這些都可以在諮詢時一併釐清。

經濟上的擔心

離開之後生活怎麼辦,是最現實的問題。相關的緊急生活扶助、法律扶助與就業協助資源,可以透過防治中心與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詢問,各縣市的方案不同,以承辦單位的說明為準。

其他權益整理見新住民權益。本站不提供個案代辦,但希望你知道這些管道存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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